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媒体关注 刑事新闻 刑辩律师 刑法专题 刑事诉讼 强制措施 量刑情节 申诉控告 减刑假释 司法鉴定 专家论证 法律援助 刑事案例 刑事名家
贪污犯罪 受贿犯罪 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盗窃犯罪 诈骗犯罪 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 抢劫犯罪 强奸犯罪 交通肇事 职务犯罪 死刑专题 收费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强奸犯罪 >> 文章内容  法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朱运德律师简介
站内搜索
最新推荐 new10
1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
2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
3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
4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
5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
6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
7  套路贷或成新型黑恶犯罪!罪…
8  争女友相约决斗捅伤人 俩"…
9  男子多次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
1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热门新闻 top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 78150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 7677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54665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发布 明… 354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878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4265
  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的立… 23359
  贪污罪(百度百科) 23207
  有关未成年人强奸犯罪的法… 2204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 21126
另眼论强奸犯罪的预防与控制 ——-从欲望的角度说起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9/6/27 23:03:08   阅读:13159
言反抗和行为反抗(上述已论述过)。强奸失败过后的预防尤为关键和重要,因为未遂者卷土重来的几率很大(上述已论述过),预防的方法很多,其中最好最有效的预防就是进攻,既对于未遂者也要主动报案,寻求公力的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安全,其次还有平时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关权威研究发现有将近30•4%的受害人对强奸行为负有责任(既没有尽到能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注意义务),即并是在自己家中也应该随时保持警惕,尤其是对与那些平时生活就不检点的潜在危险性人物更要提高警惕,因为有关研究得出2⒏9%的强奸是在受害人家中进行的。⑵非受害第三人实施的措施:因为强奸未遂有一部分是因非受害第三人的阻止,因此其所应该采取的措施同上面论述的一样(在此不再重述)⑶司法人员(主要警察)实施的措施:同与既遂的报案一样都应该进行侦察,抓获罪犯进行惩处,而不应因为犯罪未成功,危害性不大为由,拒绝受理案件;同强奸成功情况一样,也要善待受害人,尊重其人格,保守其隐私,不应该冷嘲热讽或幸灾乐祸。

 

五、从欲望(性欲望)的角度探讨强奸犯罪的意义
犯罪伴随着人类从野蛮社会(原始社会)步入文明社会(奴隶社会)的进步而诞生,随着社会的发展(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而不断发展变化。犯罪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特点和类型,许多原始的犯罪(买卖黑奴、欺君大罪等)已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发展而灰飞烟灭、贻失怠尽,而许多新型的犯罪(计算机犯罪、金融诈骗罪等)却随之出现。作为反文明、反道德、反人性的强奸犯罪不仅危害严重,影响恶劣,且在犯罪的历史上(诞生→灭亡)从未停寂过,相反,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在丰厚的物质基础的支援和协助下,人们疯狂地追求精神刺激、享受和满足,强奸犯罪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分布的广度上都有了前所未有的增长和提高。在人类已迈入21世纪,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已高度发达的今天,强奸犯罪仍肆无忌惮地存活着,生长着,蔓延着。预防强奸,控制强奸不仅是法律工作者的任务,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和目标。本文试图通过对欲望的本质、特性、规律的全面分析和它在强奸犯罪过程中的分布情况、发展规律,及欲望对强奸犯罪的引发→推动→再引发的客观探讨和分析,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去探讨、研究强奸犯罪,提出了一系列贯穿整个犯罪过程的预防、控制强奸的方法和措施,从对犯罪源头的堵塞和阻却到对漏网、破网之徒的“追杀”,形成了一套全方位、多视角、总动员的预防和控制强奸犯罪的立体措施和方案。

上一页  [1]  [2]  [3]  [4]  [5] 


【 字体: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本站发表读者评论,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
 本文的地址是: http://www.cnbianhu.com/onews.asp?id=239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类最新文章
男子为何爱吃“窝边草” 相貌相似成祸害——足疗女因样子酷 老当益壮——55岁老人强奸幼女三
一时性起强拉同学玩“车震” 一教师,三同学,四有期 男子酒后色心大起,环卫工巧心怪招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 联系我们 

刑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网站实名:《中国刑事辩护网》 《中国刑事律师网》 《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copyright cnbianhu.com/ since 2008  备案号:粤ICP备10096640号
Design by 深圳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