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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千亿外币债券行骗 “投资客”获刑20年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0/12/24 8:13:43   阅读:4238
营业执照,但其经王俊杰的轻描淡写,在3亿资金的诱惑下放松了警惕抱着赌一把的勇气支付5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俊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为韩先生、张先生开发的项目进行投资的事实,签订投资协议,以评估费、先期费用的名义骗取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王俊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大额债券骗取孙先生信任,以收取启动资金的名义骗取钱款,数额特别巨大,亦构成诈骗罪,应与其所犯合同诈骗罪并罚。对被告人王俊杰所做的无罪辩解,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俊杰都是以将大额国外债券兑换成人民币进行投资为由与被害人见面,后以各种名义收取钱款;但在案证据显示,被告人王俊杰始终未能提供中美联合基金会的有效线索,虽称其到美国旧金山的中美联合基金会总部与主席见面并接受授权,但经核实其既未办理过护照,也没有过出境记录;而从2004年到案发,被告人王俊杰从未将国外债券兑换为人民币,也从未兑现投资的承诺,可见其所谓的债券兑换人民币进行投资一事纯属子虚乌有。同时,被害人孙先生等3人均系为寻求投资,经中间人介绍与被告人王俊杰认识,认识之初即提供大额借款及个人借款加盖公司印章显然不合常理,证人则证实被告人王俊杰以支付先期费用的名义收取钱款;此外,被告人王俊杰虽以评估费的名义收取被害人张金祥钱款,但其并未联系评估机构,并在极短的时间内将60万元转移,可见其主观上没有为项目进行评估的意愿。事实上是借投资之名行诈骗之实。考虑到被告人王俊杰拒不认罪,并大肆挥霍诈骗钱款,致1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无法弥补。最后,被告人王俊杰被海淀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罚金人民币4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王俊杰表示要上诉。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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