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6月5日报道 昨日上午,包建军、桑金星等10人依次被押进渭南市临渭区法院审判庭,渭南首起传销分子冲击工商机关的案件开审。
2008年7月24日,近百名传销分子为索要被暂扣的6部手机和所谓的学习资料,聚众打砸渭南工商临渭分局向阳工商所,打伤5名工商干部及其家属,并将一名10岁女孩劫为人质,后被特警制伏。
庭审中,工商临渭分局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判令10名被告人赔偿被砸毁的办公物品,价值2039元;工商所干部孙铖被打成轻微伤,要求赔付医疗费、误工费等1.16万元;乔向东被打成脑裂伤、鼻骨骨折等,要求赔付医疗费、误工费等2.91万元。10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愿意承担民事赔偿。20岁的被告人杜蓉向两位被打工商干部下跪,表示对不起受害人,哭求原谅自己的罪过。当日,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