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媒体关注 刑事新闻 刑辩律师 刑法专题 刑事诉讼 强制措施 量刑情节 申诉控告 减刑假释 司法鉴定 专家论证 法律援助 刑事案例 刑事名家
贪污犯罪 受贿犯罪 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盗窃犯罪 诈骗犯罪 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 抢劫犯罪 强奸犯罪 交通肇事 职务犯罪 死刑专题 收费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司法鉴定 >> 文章内容  法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朱运德律师简介
站内搜索
最新推荐 new10
1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
2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
3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
4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
5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
6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
7  套路贷或成新型黑恶犯罪!罪…
8  争女友相约决斗捅伤人 俩"…
9  男子多次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
1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热门新闻 top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 77497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 7647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54199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发布 明… 35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85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3915
  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的立… 23215
  贪污罪(百度百科) 22950
  有关未成年人强奸犯罪的法… 21885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20922
四川一老妪内衣贩毒198克 被执行死刑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9/6/28 10:45:42   阅读:5612
 
作者: 王萌 李运宇 李茂贤  

图为作案工具:藏毒的内衣。 李运宇 摄


    25日,曾危害四川达州达三月之久的“毒瘤”严朝敏,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当日在案发地达州被验明正身,执行枪决。

  据了解,严朝敏,59岁,重庆市壁山县人。2005年4月,因毒品犯罪在云南省镇康县看守所羁押期间与张亚兰(同案犯,已判死缓)相识,2006年7、8月间二人先后被释放。释放后二人商定,由严朝敏购买毒品海洛因卖给张亚兰。同年11月,严朝敏携带购买来的55克海洛因到达州市通川区水车楼附近张亚兰家中交易。在支付完毒款后,张亚兰提出再购买200克海洛因。2008年2月10日,严朝敏将购买的2包海洛因用塑料手套包裹后藏于内衣中,从重庆市乘坐长途汽车来到达州市,与张亚兰约定在达州市通川区翠屏路某洗脚房内交易。当日下午5时50分,严朝敏、张亚兰在洗脚房内准备交易时,被达州市缉毒民警抓获。

  据介绍,缉毒警当场查获重达198.5克海洛因。次日警方又在严朝敏居住的重庆市壁山县其女儿家中查获海洛因1包,重11.6克。

  法院审理后认为,严朝敏以贩卖为目的,非法购买、销售海洛因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在购买海洛因后到异地贩卖,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大,罪行极其严重。其曾因犯运输毒品罪、走私毒品罪两次被判处刑罚,在运输毒品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贩卖毒品罪,系毒品再犯和累犯,且系在因走私毒品罪被判刑后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表明其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2007年10月25日,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严朝敏贩卖毒品一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严朝敏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严朝敏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后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于2009年5月28日作出裁定,核准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严朝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5日上午,严朝敏被依法枪决。



来源: 中新网

【 字体: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本站发表读者评论,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
 本文的地址是: http://www.cnbianhu.com/onews.asp?id=2419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类最新文章
浅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构成何罪 深圳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朱运德简介 师傅与女徒弟相恋后另结新欢被烧家
以次充好销售42吨伪劣化肥获刑三 四川一老妪内衣贩毒198克 被执 消毒管理办法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 联系我们 

刑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网站实名:《中国刑事辩护网》 《中国刑事律师网》 《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copyright cnbianhu.com/ since 2008  备案号:粤ICP备10096640号
Design by 深圳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