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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务犯罪辩护律师】职务犯罪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9/7/3 19:15:48   阅读:5783

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 
 


1、《刑法》关于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2000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0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15号)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4月29日 法释[1998]9号)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2001年9司18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3次会议通过)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2000年3月14日 高检发研字[2000]7号)
 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请示的批复(高检发释字[2000]l号)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2000年6月30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21号)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1999年3月4日 高检套[1999]1号)
 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午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1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2000年12月1日)
 1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1999年9月16日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12、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文件法〔2003〕167号发布

深圳刑事律师朱运德简介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刑事辩护网、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中国顾问律师网和中国律师追债网首席执行律师,双本科学历(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和湖南师范大学中文本科),中国专业刑事辩护专家、婚姻家庭律师和公司法律事务律师及企业信用管理专家。历任湖南湘东职业技术学院法律讲师、湖南人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律师、平安保险培训讲师、香港纵横策略国际有限公司商帐顾问、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丰富的工作经历造就了朱运德律师独特的办案风格:纵横谋略、公关策划、尤其擅长诉讼和非诉讼策划,危机公关。因业绩显著,朱运德律师在企业界和律师界有很高的声誉。先后有《深圳法制报》、《羊城晚报》、《每日经济新闻》、《凤凰周刊》及韩国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广播电视台KBS,香港《星岛日报》及《深圳晚报》《湖南省攸县电视台》、《深圳电视台》、《人民日报》(人民网)等等多家国内外媒体特约深圳著名律师朱运德律师担任嘉宾或特约评论员。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公司信用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公司劳动管理、公司并购、企业改制、清算破产等公司法律事务等。主要文章有《离婚宝典》、《讨债兵法》、《劳动合同法实务》及《企业并购实务》《刑事辩护技巧》等等。朱运德律师对如何打刑事官司如何处理刑事危机”“如何维护犯罪嫌疑人正当权益?以及如何进行危机公关,诉讼或非诉讼策划?等等有独到的见解和看法,对正在深陷困惑的朋友很有帮助和启迪。(中国刑事辩护网 http://www.cnbianhu.com


广东著名律师朱运德承办的典型案例:

   承办了大量有影响的离婚纠纷案件、债务纠纷案件和刑事辩护案件及房地产纠纷案件等。著名案例有担任被《人民日报》(人民网)报道关注的内蒙古罕特汗啤酒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案被告李某生的辩护人并担任特约评论;担任被《深圳特区报》报道关注的吴某兵盗窃泰国外交人员财物案中吴某兵的辩护人;担任被《深圳电视台》和《深圳晚报》报道关注的韩国籍金某玉、石某美诉石某抚养费纠纷案中石美的代理人;担任被《深圳特区报》报道关注的房地产纠纷案件香港籍李某喜的代理人;为被香港各大媒体全程报道的香港富婆林凡被杀案中被害人家属提供法律服务等等。担任涉案资产超过1.267亿元的王某民诉吴某离婚纠纷案中王某民的代理人。担任涉案资产价值超过2个亿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开发商拆迁纠纷);承办被《深圳电视台》和《深圳晚报》特别报道的冯玉江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家属代理人并担任特约评论员。

【深圳著名刑事律师】朱运德律师联系方式:
执业机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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