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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诉讼指南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0/10/24 11:55:02   阅读:8119
或诉状无需在外国当事人的所在国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
(3)、在人民法院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诉状
外国自然人在人民法院办案人员面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诉状无需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但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或诉状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和入境证明。
外国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代表该法人、其他组织在人民法院办案人员面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诉状,无需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但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或诉状时,外国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除了向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出示自然人身份证明和入境证明外,还必须提供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具的能够证明其有权签署授权委托书或诉状的证明文件,且该证明文件必须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
2、证据的公证、认证
(1)、境外形成的证据
在我国境外形成的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如果其所在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该证据应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对于国际流通的商业票据、我国驻外使领馆取得的证据材料、通过双边司法协助协定或者外交途径取得的证据材料以及当事人没有异议的证据材料,则无需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
(2)、港澳台地区形成的证据
在香港地区形成的证据,须先经我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进行公证,再由司法部与贸促会在香港设立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驻深圳办事处在公证文书正文上加盖转递专用章。
    在澳门地区形成的证据,需经我国司法部派驻澳门的中国公证员公证,同时应当由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
在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应先由当事人在台湾经当地公证机构或者其他部门、民间组织、律师出具证明,个人可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第三章诉讼保全与临时禁令
 
一、 财产保全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
(1)、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应当提供等额现金或其他财产担保。
    2、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是:
(1)、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不能执行。
(2)、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二)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有效的担保手续。
3、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等财产线索。
二、证据保全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保全的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关联;
2、必须符合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情况:
(1)、申请人应提供被申请人涉嫌侵权的初步证据;
(2)、原告可以自行购买或公证购买取得产品的,不需申请证据保全;
3、在商标、著作权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在起诉前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4、在诉讼中提出证据保全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5、人民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供足额担保。
(二)申请证据保全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申请理由,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具体说明。
2、证据材料
即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申请人主张的民事关系(如被申请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
3、担保手续
保全证据可能导致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的担保手续。
申请保全被申请人财务帐册的,应当同时提交审计申请书,并预交审计费人民币两万元。
 
三、  临时禁令
当事人可在起诉前或在诉讼中提出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侵权行为的申请。
知识产权中的诉前禁令是指为及时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害权利人知识产权或有侵害危险的行为,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法院发布的一种禁止行为人从事某种行为的强制性命令。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权利有效。
2、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知识产权。
3、不采取相关停止措施,会给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4、申请人提供了合理、有效的担保。
5、责令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二)申请主体
1、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
在著作权侵权纠纷中,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前禁令申请。
2、商标侵权纠纷案件
在商标侵权纠纷中,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禁令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中,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商标注册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可自行或与商标注册人共同提出申请。
(三)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诉前禁令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理由等事项。申请的理由包括有关行为如不及时制止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具体说明。
(四)申请诉前禁令应当提供的担保及证据(略,参见“财产保全”和“各类案件的具体举证指南”中的相关要求)
(五)赔偿问题
1、被申请人因申请人不起诉或申请错误遭受损失的,可以向申请人请求赔偿。所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被申请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向作出诉前禁令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在具体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提出,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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