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许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通知》(11月23日人民法院报),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笔者深信,“两高三部”联合通知的下发,对于促进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确保真正富有成效地实施量刑规范化改革必将会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对于人民法院来说,量刑规范化改革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有效解决量刑不均衡的问题,特别是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在法庭审理中,不仅要保障量刑程序的相对独立性,而且公诉人、辩护人积极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显然能够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很大程度能有效减少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的置疑。
通过量刑规范化改革,最根本目的就是要让整个量刑的具体过程完全置于控、辩双方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量刑方法更加科学公正,量刑全过程在“阳光”下进行,更加公开、透明,增加了被告人、公诉人对裁判认同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量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减少“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有利于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当前和今后时期,加强和改进法院审判工作,就是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正义实施的过程。更好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量刑规范化改革作为刑事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彻底改变量刑不公开不透明的做法,量刑方法不规范、不科学造成量刑不公、量刑失衡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具有法治建设里程碑意义的量刑规范化改革,不仅是确保刑事审判质量和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量刑规范化改革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更是全面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确保国家法律统一实施的重要保证,从而使司法更加高效透明,这项改革必将引领刑事审判工作走向公开、公正、透明,实现对人权的有力保障。
来源: 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