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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里过妇女节的女人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1/3/10 7:35:33   阅读:1874
2011年3月7日下午两点,小刘(化名)准时来我办公室。他说她的妹妹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抓了。开口就说:朱律师,我是慕名来了。你一定得救救我妹妹阿红(化名)。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

   小刘很清秀,是去年毕业的大学生。现在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

   小刘说妹妹阿红为了筹集他的大学学费,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外出打工了。开始只有七百元工资,她硬是每月省下伍佰元给小刘做生活费。

   大三时,弟弟也上大学。妹妹每月工资1500元,每月挤出1200元给小刘和弟弟做生活费。在深圳,阿红很少买衣服。身上穿的都是路边摊子相当便宜的衣服。更没有买任何化妆品。

   现在小刘大学毕业了,可以和阿红一起支助弟弟了。日子也越来越好了。可是妹妹阿红被抓了。

   我在所里办好会见犯罪嫌疑人介绍信时,已经是下午5点30分。我开车赶往公安局经侦大队。承办阿红案件的警官江警官还没有下班。他安排我在3月8日国际妇女节那天会见阿红。

   一早我就驱车赶往关押阿红的看守所。今天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不多,很快就办好了会见手续。

   我在一号会见室会见了阿红。一号会见室用不锈钢和矮墙隔成了两间小房子。犯罪嫌疑人在里间,外有钢门锁着。律师在外间。原来的玻璃窗已经拆除,交流不再受影响。

   我核实阿红的身份后,就开口说:我是朱运德律师,祝您妇女节快乐!她一惊,就哭了起来。

   她开口说:谢谢。没想到在监狱里过妇女节。真希望你的名字里的“运”能给我带来运气。我希望早点出去。然后她叙述者案件前因后果。

   2010年10月中旬阿红在深圳罗湖人才市场信息网上,看到A公司招聘业务员。主要工作就是派发传单、电话营销。底薪1500元,再加3%的提成。阿红断断续续只做了3个半月,每月收入3000多元。

   2011年3月1日,大批警察突然包围了公司,将公司老板和30多个员工都抓去协助调查。最后只有老板和其他派发传单的10个业务员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拘留。阿红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一个普通的女孩,只是打工者,只是做公司安排的事,竟然稀里糊涂涉嫌刑事犯罪。自己感觉好冤,又控制不住哭了起来。我很想从衣袋里掏面巾纸给她拭泪,但是考虑到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纪律规范,没有这么做。我也只能用同情的眼光看着他,并安慰她说:就当是人生难得的历练。她面颊都是眼泪,用戴着手铐的左手随意擦了擦,苦活着说:这哪是历练呀,这是地狱。

    从看守出来后,我心情也许也受到阿红的影响,感觉很沉重。类似的案件我已经办了好几宗了。很多都是被不良公司招聘来后,无意中卷入了犯罪。有的直到警察上门才知道公司的行为是犯罪,而员工一无所知。有个女案犯也是因为非法集资被判刑五年,判决时她才25岁,判决宣判后顿时嚎啕大哭:我这辈子可完了,我还没有结婚,出来我就是老女人了。。。。。。

    2011年11月至12月,深圳晚报髙申现记者连续发文报道民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黑金现象,因为连续办过类似案件,我接受邀请进行了法律评论。后来就接受人民日报邀请就黑金现象进行法律评论。中央电视台也予以关注。最后舆论和民众的监督,促使最高人民法院顺应民意及时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非法集资犯罪进行了司法解释。

    阿红的话还在耳边回荡,朱律师,你可要帮我,我希望早点出去。顿时感觉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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