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媒体关注 刑事新闻 刑辩律师 刑法专题 刑事诉讼 强制措施 量刑情节 申诉控告 减刑假释 司法鉴定 专家论证 法律援助 刑事案例 刑事名家
贪污犯罪 受贿犯罪 走私犯罪 毒品犯罪 盗窃犯罪 诈骗犯罪 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 抢劫犯罪 强奸犯罪 交通肇事 职务犯罪 死刑专题 收费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故意杀人 >> 文章内容  法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朱运德律师简介
站内搜索
最新推荐 new10
1  【刑辩亮剑】24岁少女梁某…
2  朱律师告诉您:亲友被抓后的…
3  最高检明确正当防卫界限:别…
4  法官在被害人谩骂声中坚持作…
5  最高法、公安部明确:201…
6  最高院|非法占有、处置被害…
7  套路贷或成新型黑恶犯罪!罪…
8  争女友相约决斗捅伤人 俩"…
9  男子多次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
1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热门新闻 top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 78061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 7674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 54601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发布 明… 354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874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4207
  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的立… 23333
  贪污罪(百度百科) 23169
  有关未成年人强奸犯罪的法… 220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 21081
农盲,是云南高院李昌奎死刑改判案集体犯昏的根源(连载之一)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网   发布时间:2011/7/8 8:14:52   阅读:2998

作者:中国刑事辩护网  朱运德律师
关键词: 李昌奎奸杀案  朱运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案情摘要:
  李昌奎单相思提亲不成,即与王家飞家产生矛盾。专程从外地赶回家,看在王家飞与弟弟在玩耍,即引发事端。同王家飞发生争吵并厮打,李昌奎将女孩王家飞的裤子撕烂,并用手将王家飞掐晕后抱到王廷金家厨房门口实施强奸。王家飞被强奸后醒来,跑向堂屋,李昌奎则提起一把锄头,猛击王家飞头部,后者当场倒地,并被李昌奎拖到一间房内。李昌奎看到旁边3岁的孩子王家红,李昌奎提起王家飞弟弟王家红的手脚,将3岁男童的头猛烈撞击铁门。担心两个人不死,李昌奎又用绳子将两个孩子脖子勒在一起后扬长而去,后经法医鉴定,王家飞姐弟均系颅脑损伤伴机械性窒息死亡。李昌奎在二审中被云南省高级法院由死刑改为死缓!

 目前民意:记者在7月3日曾报道《云南一男子强奸杀害两人 终审因自首悔罪获免死》,报道一经发出就获得上百家媒体关注,并瞬即在网络上引发网友高达百万条的激烈讨论和关注。在某知名网站投票评论中,有高达30万网友表示愤怒和同情,占投票的90%以上。7月4日据家属向记者透露,日前云南省检察院已经受理申诉请求,并表示会予以重视。

《中国刑事辩护网》朱运德律师解读:
  农盲,是云南高院李昌奎奸杀案集体犯昏的根源。
  第一、李昌奎奸杀案从死刑改判死缓,其效果从目前的民意来看,起码可以看出云南高院李昌奎案审判法官没有下基层去被害人王家飞姐弟所在的自然村去调查民意。一个农村自然村一般就是几百人,有两百多人签名要求对奸杀案凶手李昌奎判死刑,可谓民愤极大。如此十恶不赦的恶棍,竟然可以免死。只能说云南高院集体农盲。根本就不了解农民,不了解农村。扩而大之,对于中国这么一个农业大国,就是不了解中国国情。

第二、中国法律已经在自虐,一方面要学国外想取消死刑,另一方又考虑国内的需要保留死刑。到底谁该杀,谁不该杀,没有完整的标准,都是些模糊的东西。李昌奎奸杀案,无论从哪一方面,比起药家鑫来讲,就残忍多了。在封闭的农村奸且杀,这是不可饶恕的。文明进步需要过程。从城市到农村,需要慢慢过渡。建议所有死刑案审判法官去农村去生活一段时间,了解农民的心声。这样就不会犯低级错误。
   朱运德律师18岁之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大学毕业后在农村工作了十年,我了解农村,我了解农民,我自信有资格说这个话。法律就是生活,法律不是象牙塔。云南高院的法官们,你们敢说你们了解农村,了解农民吗?


 


【 字体: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本站发表读者评论,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
  下一篇文章:郑重申明
 本文的地址是: http://www.cnbianhu.com/onews.asp?id=3654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类最新文章
少年扮“古惑仔” 蒙面持刀砍人领 婚外情欠下感情债,烧死情人法理不 无毒不丈夫——痛下杀手终结精神病
凶狠妇女雇凶杀夫 臆想症少年杀弟记 酒鬼哥哥杀弟弟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 联系我们 

刑事援助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
  网站实名:《中国刑事辩护网》 《中国刑事律师网》 《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copyright cnbianhu.com/ since 2008  备案号:粤ICP备10096640号
Design by 深圳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