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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将特工”负案在逃骗财色 8年后自首获刑20年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互联网   编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2/4/9 11:17:10   阅读:805
      国有建筑企业经理刘善培,贪污、挪用公款、诈骗百余万元,事发后逃跑,还冒充“特工”骗财骗色,“舒服”地过了8年逃亡生活,最终走投无路选择自首。近日,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刘善培有期徒刑20年。大兴检察院昨天(8日)披露了该案的详情。

  检察官介绍,早在2001年初,本市某国有建筑公司在对下属南昌分公司进行审计时发现问题—1998年至2000年间,南昌分公司经理刘善培,一人独揽财务大权,多次以开展业务、付工程款等名义,通过“打白条”、“借条”等手段,从公司支走124万余元,后退还部分现金,但仍有44万余元尚未归还。发现问题后,总公司没有报案,而是于同年9月先免去刘善培的经理之职,要求其说明原因并归还钱款。

  总公司的“善待”,不仅没让刘善培幡然悔悟,反倒加快了他犯罪的步伐。知道出事后,刘善培拨通了某私企建筑公司老总张某的电话。“老张,我这儿有天津工业园工程项目,你有没有兴趣?”听到这个消息,张某喜出望外,爽快地答应了先交20万元保证金的要求。之后,刘善培以公司名义收取了该笔款项,并出具了盖有南昌分公司公章的收条。为了最后捞上一笔,一个多月后,已被免职的刘善培又借口公司资金紧张,向张某暂借15万元,因为手里已没有公司公章,刘善培只在借条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检察官分析说,第一次从张某处骗走20万元,由于收条上盖有公章,张某对刘善培非法侵吞公司财物的行为又不知情,因此,该行为属于贪污;后一次向张某借款15万元,因为只有刘善培的签名,这一行为属于个人行为,构成诈骗罪。

  有了几十万元,刘善培决定逃跑。2002年春节过后,总公司找不到刘善培了,才决定报警。

  刘善培到案后交代,出事后,他潜逃至辽宁省丹东市,期间,为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他通过朋友制作了一张名为“王德坤”的虚假身份证。后经人介绍,刘善培认识了孙某,博取对方好感之后,两人开始交往。

  一次帮刘善培洗衣服时,孙某发现蹊跷——衣兜里有一张名字为“余胜”的身份证,但照片是“王德坤”本人。

  “我疏忽了。既然被你发现,我就原原本本告诉你吧。”巧舌如簧的刘善培一点儿都不慌张,他说自己是从事情报工作的国家特工,中央军委少将军衔,因为工作需要,没有真实名字。“你一定要帮我保密,不能跟任何人说,否则我会有生命危险。”刘善培的谎言唬住了孙某。

  有了“新身份”后,刘善培又动起歪脑筋,他知道孙某的侄女婿邓某在做医药生意,就骗孙某说自己在北京解放军301医院有关系,能帮忙与医院牵线销售药品。对刘善培深信不疑的孙某立即说动了邓某。刘善培要求邓某先交20万元保证金,谨慎的邓某没有一次性支付保证金,而是分三次向刘善培汇了4万元。

  之后,为了不引起邓某怀疑,刘善培总是以各种借口安抚邓某。2008年7月,刘善培告诉孙某,医院后续工作正在顺利运作,但自己暂时要出国执行特殊任务,以后不方便联系了。之后,刘善培就失踪了。

  半年后,孙某突然接到“王德坤”的电话。“我不慎泄密,正在被国家调查,幸亏目前情况不是很严重,如果疏通一下,还有挽救的余地。”救人心切的孙某立即按要求汇款5万元。

  钱到手后,刘善培想彻底甩掉孙某,便买了一张新电话卡,以第三人的名义给孙某发了一条短信:王德坤是我的首长,我是首长秘书,首长被抓了。又过了快半年,孙某又收到“秘书”发来的短信:首长在监管期间死于心脏病,望节哀。

  邓某感觉不对,说服孙某报案。报案时,孙某说,“王德坤”还谎称能帮助上军校,骗走自己朋友钱款7万元。

  没有了孙某这棵摇钱树,刘善培又找不到新的诈骗对象,日子越来越难过。2010年5月9日,隐姓埋名、潜逃八年之久的刘善培在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自首。(记者 高健 通讯员 王昊 谭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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