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修路问题与村民产生分歧,身为屯长的黄福超被当众打了一巴掌,其老羞成怒率领儿子黄世锋、黄世勇及10人砍杀屯里的修路小组成员,并砍死了自己的亲弟弟黄福明。为此,经过一二审,父子三人及涉案的人员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现已在监区服刑改造。黄福明的妻子蒋某对于民事部分另行提起了31万余元的诉讼。4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赴宜州监区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
原告蒋某及儿女诉称:2007年11月13日晚,被告黄福超因修路一事与原告亲属黄福明及村民吴健希、黄贤昌争吵后,打电话给儿子黄世锋、黄世勇,被告赖勇接到黄世锋的电话后纠集被告唐鸿勇、王正海、韦天喜、廖黎、黄翼翔、韦琰等人携带大砍刀等凶器乘三辆车从县城东门镇到红星屯前公路边与被告黄福超、黄世锋、黄世勇父子三人汇合。被告黄福超、黄世锋、黄世勇父子三人召集被告唐鸿勇、王正海、黄翼翔、廖黎、赖勇、韦天喜、叶庆东、韦琰等人持杀猪尖刀、大砍刀等凶器进入红星屯找黄贤昌、吴健希、黄福明三人进行报复。被告黄福超带人先后围攻黄贤昌、吴健希两家,随后被告黄福超、黄世锋、黄世勇带同伙在原告家附近遇见黄福明时,被告黄世锋与其他被告持自制长柄杀猪尖刀朝黄福明猛砍、乱捅,致使黄福明当场死亡。11名被告为泄私愤故意杀害原告近亲属黄福明并造成其当场死亡,给原告带来精神损害,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上述被告应共同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312425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