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保一男子在酒吧工作期间,因觉得女同事的薪水比自己多好几倍,而自己的工作并不比她们轻松,觉得酒吧不公,于是盗窃该酒吧的多个硬盘及内存条,致使酒吧电脑常常瘫痪。2013年8月13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马朝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查明,被告人马朝选在德保县某酒吧做工时,因觉得女同事薪水比自己领得多几倍,认为待遇不公,觉得该酒吧有歧视,遂产生盗窃念头。2012年11月13日至12月26日间,被告人马朝选窜入酒吧内的包厢和机房总控室,盗取电脑主机上的十三个硬盘和十一条内存条后拿到家中藏放,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批被盗财物价值为4200元。
深圳朱运德律师团队法律提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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