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卡片、文件夹……这些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物品,到了不法分子的手中,竟然成了出入民宅的“万能钥匙”。20多岁的伍军(化名)流窜到许昌市,伙同“小海”(另案处理)专门利用自制的塑料薄片进行入室盗窃,涉案金额达11720元。8月26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伍军因犯盗窃罪获刑两年零十个月,并被处以罚金2000元。
2012年11月22日一大早,许昌市区八一路一小区的居民张女士起床后,发现家里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放在家里的3000多元现金也不见了踪影。与此同时,和张女士同住一个小区的另外5户居民也发现自家被盗了,这些居民被偷的都是现金和手机等贵重物品,经济损失从700元到3000多元不等。看着屋子里被小偷弄乱的东西,受害居民很纳闷儿,家里的防盗门好端端的,窗户也没有被撬开的痕迹,难道小偷会“穿墙术”?
警方现场勘查发现,被盗居民家中门窗完好无损,防盗门锁芯也能正常使用,但仔细观察这些被盗居民家里的防盗门,锁舌周围的门板和门框表面均有刮擦痕迹,民警判断这几起案件系“插片贼”所为。经过周密侦查,伍军落入法网。据伍军落网后交代,他将普通的塑料片剪成特殊形状的插片,然后在夜间出动,趁居民入睡后用塑料插片插进没有反锁的防盗门门缝,就能轻易捅开门锁,进入室内实施盗窃。
深圳朱运德律师团队法律提示: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是极易转化的。很多案例中入室盗窃被事主发现后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常见的多为携带凶器)就转化为入室抢劫罪了。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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